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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营一老人开内燃观光车上路 市民忧心其交通隐患

  大众网东营7月7日讯(见习记者 李彦涵)如今在东营街头,经常能看见一种悬挂着“内燃观光车”牌子的车辆。由于这类车不用挂牌,无需驾照,使用成本低,受到很多市民的喜爱。对此,东营交警部门表示,此类车辆属于“三无”车辆,且驾驶人大多没有驾照,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。

  7月6日晚,市民李先生在下班开车回家,行至东二路锦华小区路口等红灯时,发现了令他吃惊的一幕,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大爷也在开着车等红灯。

  据李先生回忆,当时他把车停稳以后,习惯性的往右边一看,吃惊的发现,右方车辆驾驶座上,赫然坐着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大爷,手握方向盘,也在专心致志的等红灯。李先生告诉记者,老大爷看上去年纪已经不小了,他所开的车有点像奥拓,但又不是机动车,本该挂车牌的地方挂着一个牌子,上面写着内燃观光车。“我感觉老人年龄这么大,也不清楚有没有驾照,所驾驶的车辆也没有悬挂号牌,觉得是一个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,于是就随手拍了下来。”

  记者了解到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有关规定,申请小型汽车、小型自动挡汽车、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,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,70周岁以下。这位老人年龄是否符合标准,又是否持有驾照?如果未持有驾照,那么上路驾驶是否又会对道路交通安全产生隐患?同时,老人驾驶的这种内燃观光车,并非传统意义上的新能源电瓶车,实际上就是燃油机动车。作为以燃油当做动力的车辆,不悬挂号牌是否妥当?如果此类车辆与驾驶员上路,发生交通事故又该如何处理?肇事逃逸又该如何追查?

  带着这些问题,记者咨询了东营市交警支队交管科,交管科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:这种车辆在国家车辆目录里并不存在,属于三无车辆,也就是“无牌、无证、无定性”。同时因为现有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,这种车辆不能定性,不属于机动车也不属于非机动车,所以也不能按照传统机动车一样悬挂号牌。因为存在这种缺失,交警部门不能按照普通机动车的监管和处理方式处理。同时针对驾驶人资质问题,由于车辆不属于机动车,所以也无法强制要求驾驶人拥有驾照。交警部门针对这类车辆进行过多次的整治行动,但效果不尽人意,最根本的办法还是从生产源头进行管理。但是如果发生交通事故,交警部门还是会按照机动车的处理方式与标准处理这些“三无”车辆。